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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财政部门行政处罚156家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07-05-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2006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共对69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了检查,并依法对156家违规事务所做出了行政处罚,有效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的同时,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明显加大,行业整体的执业质量得到改善。

  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006年,财政部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各地财政部门统一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其中,财政部直接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重点对37家会计师事务所(含18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开展了检查;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对65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有效扩大了会计监管的覆盖面。

  各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抽调业务骨干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许多地方投入的检查力量都在200人以上,相当一部分地方检查事务所的户数超过了40家,有效发挥了检查的规模效应。各地财政部门在检查中注重与行业自律检查相区别,充分发挥行政监管的优势,通过从事务所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方式,在认定企业会计责任的基础上,追究事务所的审计责任。河南、湖北等地还通过新闻媒体播发了检查专题报道,并公布了检查名单,有效增强了检查的社会影响。

  围绕重点、查深查透,查处一批重大违规案件

  检查发现,随着近年来行政监管力度的逐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执业水平有所提高,但部分事务所仍存在不符合设立条件、内部管理混乱、质量控制薄弱、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甚至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1.未保持设立条件,甚至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执业资格。中小事务所在这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股东连续执业未满5年、注册资本虚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不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等问题。个别事务所甚至在合伙人已被撤销注册、事务所不再具备设立条件的情况下,隐瞒情况并继续营业。

  2.部分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质量控制薄弱。部分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存在不向财政部门业务报备、由个人保存工作底稿、承接业务不签订约定书、允许注册会计师挂名等问题。个别事务所甚至在注册会计师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冒用其印章、伪造其签字出具了虚假验资报告,造成了恶劣影响。

  3.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事务所在审计中已发现了企业违规问题,但出于保住饭碗的考虑,在审计报告中避重就轻、予以隐瞒,甚至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个别事务所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明知企业设置两套账、编制两套报表的严重问题却不予指明,反而为企业分别出具了两份虚假审计报告。

  4.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收集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相当多的事务所为了缩短外勤时间、降低审计成本,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个别事务所在审计中完全走过场,甚至根本不到现场调查取证,在未履行任何审计程序的情况下,直接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就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

  此外,部分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存在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关系,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检查发现,有的事务所连续多年委托被审计企业进行投资理财,获取巨额委托理财收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

  加大处理处罚和宣传力度,在行业内起到有效警示作用

  各地财政部门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理,切实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针对2006年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共对156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撤销21家,暂停经营16家,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60家,警告59家;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247人,其中吊销证书9人,暂停执业48人,警告190人。其中,山西处罚事务所38家(撤销7家、暂停经营14家);吉林处罚事务所29家(撤销8家);河南处罚事务所13家(撤销2家)。对部分违规事务所,各地财政部门本着帮助、教育、提高的原则,采取非处罚手段进行了处理。针对专员办检查发现的事务所违规问题,财政部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2006年共处理处罚事务所29家,其中暂停经营3家,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家,警告10家,责令整改15家;处罚注册会计师45人,其中吊销证书2人,暂停执业7人,警告36人。

  此外,各地财政部门还切实加大了新闻宣传力度,山东等财政厅发布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将检查结果和处理处罚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披露;江苏、深圳等财政厅局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处罚情况在媒体上公布,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谴责,在行业内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有效警示作用,达到了“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目的。

  今后,财政部门将结合新审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确保新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得到有效执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提高风险意识,促进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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