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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0

  

晋会协[2021]5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29号)要求,省注协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一)资深会员的一般条件

  1.入会10年以上(含10年),执业会员入会时间自注册会计师注册之日起计算;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

  3.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遵纪守法,从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对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会员,不得参加中注协资深会员评定。

  (二)资深会员(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3)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在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国际化发展和诚信执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参加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2)担任过省部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3)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证书。

  (三)资深会员(非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3)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参加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2)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著作(含翻译国外审计、会计类著作和文献),或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

  (3)担任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4)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证书。

  二、评定数量

  根据中注协分配名额,我省拟推荐10名资深会员候选人(含执业和非执业)。其中:执业会员8名,非执业会员2名。

  三、评定程序

1.各省级注协按照中注协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地区的资深会员评定工作方案须报经注册管理委员会(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其他专门委员会,下同)审核,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2.会员个人向所在地省级注协递交申请材料

3.省级注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经注册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须由主任委员签字)。

注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资深会员候选人有异议的,由注册管理委员会组织审查。

完成公示的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名单经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须由会长、秘书长签字)后,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中注协。

  四、时间安排

  申报对象请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见附件),以纸质版(需申请人手写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形式报省注协注册部。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通讯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山西省注协注册部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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