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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
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14

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精神,持续巩固“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成果,保障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能力,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减半收取中注协本级会费

中注协2022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应缴中注协会费,由省注协执行(代收代缴)。

二、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方法

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的有关规定,合并计算的2022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1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注协缴纳

2022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依据现行会费政策,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嵌入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具体参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财务管理→会费管理。

三、会费缴纳方式与缴纳时间

1.会费缴纳方式

会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及微信、支付宝缴纳。

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号:050212110920000084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迎泽支行

2.会费缴纳时间

即日起至2022630日。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省注协,联系人:冀帅珑,联系电话:(03515639016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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