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2008年2月1日,中注协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7号)。截至3月15日,全国共有562家事务所(含分所)自愿报名参加综合评价,经省级协会审核上报了参评事务所的有关材料。中注协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参评事务所的各项参评指标分别进行了审核确认,并计算了参评事务所的得分,对综合评价总分在前百名的事务所进行了排序。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广大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公示。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的信息如有异议,请在5月23日前与中注协注册部联系。联系人:刘伟;电话(010)68721166—1602;电子邮箱:regist@cicpa.org.cn。
特此通告。
二ΟΟ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1.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信息
2.《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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