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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08-05-19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200821,中注协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7号)。截至315,全国共有562家事务所(含分所)自愿报名参加综合评价,经省级协会审核上报了参评事务所的有关材料。中注协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参评事务所的各项参评指标分别进行了审核确认,并计算了参评事务所的得分,对综合评价总分在前百名的事务所进行了排序。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广大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公示。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的信息如有异议,请在523日前与中注协注册部联系。联系人:刘伟;电话(010687211661602;电子邮箱:regist@cicpa.org.cn

特此通告。

二ΟΟ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1.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信息

 2.《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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