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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7-15
晋注会评党[2009]1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好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党内民主,加强党的监督,提高党内监督水平,严格民主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现就开好我行业200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行业民主生活会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对照检查自身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要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支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六大以来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在两新组织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提高节俭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各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支部党员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和服务单位的意见,并将所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反映。领导干部要根据群众意见和上级组织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内容真实,紧贴主题,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认真剖析,提出整改措施。要坚决杜绝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的做法。尤其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上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四、我行业2009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在8月底以前。各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安排在7月至八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支部自行确定),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8月10日前向行业党委报送相关情况(包括: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党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缺席。
五、对行业党委以及各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由各支部在广泛征求本支部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归纳,认真填写,按时间上报。
 
 
 
 
 
                                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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