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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省注册会计师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培训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11
晋会协[2009]6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丰富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我会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协商合作,为我省注册会计师开展网路远程培训系统。远程培训对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是一种崭新的模式,也是未来培训发展的趋势,以前的面授和远程集中培训由于受时间限制课程单一、知识面较窄,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菜单式”培训。而网络远程培训可作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一种补充,让会员可根据需求选择课程自主上网学习,解决了会员工作和学习之间的矛盾。鉴于此,由协会出资免费为广大会员提供60个课时的远程培训内容,供大家选择,望广大会员接此通知后按要求及时上网培训。现将培训事项与具体操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课程
网上培训学习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2009年11月15日,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2009年11月30日,在这段时间内,学员可以随时上网参加学习,从备选课程中,自选20个课时。
二、登陆说明
1、进入培训页面
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nai.edu.cn,进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首页,在页面中间的“远程教育”专栏下点击“山西注协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即可进入培训页面。
2、登陆
在培训页面左上角的登陆框中输入中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5或18位),即可登陆学习。
三、培训方式
1.登陆后,点击每一门课程右下角红色字体的“进入课程”字样,即可开始学习该门课程。
2.课程答疑
我们为每一门课程都设置了答疑论坛,学员点击课程下方的“答疑”字样即可进入论坛,提交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专业教师及时予以解答。
3.考试
考试采用网上试卷形式,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每位学员都将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每次考卷题目不尽相同。考试结束后将由系统自动评分,合格者可按要求从网上打印“山西省CPA执业会员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可再次进行考试。
四、培训要求
远程培训作为继续教育培训的补充,是我省丰富今年作为继续教育培训形式的一种尝试,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45岁以下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培训,并鼓励45岁以上注册会计师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同时,省注协将各所注册会计师培训情况列入本事务所的年度综合排名考核指标之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好远程培训工作。
五、咨询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中心。
培训咨询:(010)64505260;64505261(周一至周五8:30—17:00)。
  传真:(010)64564669。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部。
(0351)4083725。
E-mailsxpx@cicpa.org.cn
 
                             
         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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