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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优秀注册会计师赴发达地区实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20
晋会协[2009]7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不断探索培养模式、完善培养机制、加大培养投入,进一步提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业务水平,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计划今年四季度在中小事务所中选派一批优秀注册会计师赴北京、深圳等发达地区进行中长期培训实习。请各事务所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充分发挥行业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组织和管理作用,为行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对参加实习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重点打造、跟踪培养,着力培养我省中小事务所具有突出专业能力、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的行业骨干人才。
二、实习对象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三、   实习时间
2009年10月10日出发,实习期为三个月
四、实习地点
北京、深圳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五、   报名方式
(一)实习人员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实习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部。传真号码:0351-4032904。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联系方式:
李冰:电话: 0351-4083725,
      手机:13753101280
六、实习费用
实习期间,住宿费用由接收实习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并给予一定工作补贴,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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