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不继探索行业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行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大行业人才培养投入,提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人才业务水平。协会根据《关于选派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优秀注册会计师赴发达地区实习的通知》(晋会协[2008]111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选派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赴发达地区事务所实习。协会秘书处依据申报人员情况研究决定,于2010年10月10日选派山西汇华、河津弘信联合、潞城隆达、晋城华放、山西屯留恒信、晋城安立信、朔州市财政局、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等10名人员赴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习。现已分配到不同的审计项目上从事审计工作。
这次选派的人员赴深圳实习,是在总结历年选派的经验基础上的又一举措,是协会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中充分发挥着组织和协调作用,将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