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注考〔2012〕11号
各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办,各巡考组:
依据全国考办《关于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机考故障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精神,省考办决定实行零事故汇报制度,要求每一考点巡考组组长在每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向省考办值班室汇报考试情况。
山西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