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综合信息--协会公告--正文
 

关于转发省直团工委《转发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26

晋注会评团〔201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团组织:

现将共青团山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发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晋直团发〔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doc



 

共青团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关闭

Copyright©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版权所有 晋ICP备13007560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

违规举报电话:0351-5639353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6.0以上浏览器,将获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