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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7年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08

晋注会评党〔2017〕13号

地市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

为表彰典型,弘扬正气,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行业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行业党委)决定在全省行业内开展2015—2017年“先进行业党组织”、“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并择优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二、推荐评选名额

向中注协行业党委推荐行业党组织2家、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6家、优秀个人20名,已向中注协行业党委推荐的省行业党委不再表彰。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6家(包括向中注协行业党委推荐的6家),优秀个人50名(包括向中注协行业党委推荐的20名优秀个人),其中:共产党员30名,党务工作者15名,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5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

1.自身建设好。按期换届,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健全团结,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委、党总支书记领导有力;根据实际需要设有相应工作机构,配有必要工作人员;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成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且执行较好。

2.强化基层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动态全覆盖,动态保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双理顺,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不断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设置。

3.开展活动好。组织开展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取得实效,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

4.发挥作用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按要求组织开展2015年“国际化建设年”、2016年“创新服务年”和2017年“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在推进发展上取得实效。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式,在破解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上形成好做法,取得好经验。

5.落实责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宣传和执行行业党委的工作部署,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同志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三会一课”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富有生气,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落实行业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在促进行业发展上积极建言献策。

5.群众反映好。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三)优秀共产党员

1.政治意识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认真学习研究党建理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履职尽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思路新、方法好,积极研究和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五)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6月11日—6月20日)。先进行业党组织自行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自行申报,省行业党委依据申报材料和事迹材料等评选确定拟推荐或表彰名单,并在行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评选表彰程序,由省行业党委参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程序,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

2.资格审核(6月20日-6月26日)。省行业党委组织专人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顺利开展。

3.结果公示(6月27日-7月5日)。评选结果将在省注协、省评协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的,省行业党委将按规定另行组织推荐。

4.命名表彰(7月中旬)。省行业党委将适时对“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评选结果进行命名表彰,并对表彰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审核表,并将各支部评选的初步名单及具体事迹材料(另附,申报先进行业党组织的简要事迹2000字左右,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简要事迹1500字左右,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的简要事迹1500字左右)。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印章,没有党总支、党支部印章的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月20日前同时上报省行业党委办公室。

2.同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3.各地市行业党总支、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真正将符合条件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荐上来。  

4.评选结果公布后,省行业党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受表彰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号召行业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从业人员向他们学习,以表彰先进为契机,推动行业党建深入开展,取得新成效。

5.评选活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婧芳,联系电话:0351-4033512,电子邮箱:505357523@qq.com。

附件:

    1.2015—2017年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推荐表

2.2015—2017年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2015—2017年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2015—2017年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2015—2017年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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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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