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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会计师是否参加管理咨询顾问资格认定及事务所是否实行分等定级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1-16
晋会协函[2003]3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我协会收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来函、来电询问山西省企业管理协会有关管理咨询顾问资格认定的事宜。现通知如下:

    关于在会计师事务所分等定级问题,截止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还未有此项规定和要求。至于管理咨询顾问资格的评审认定,属于个人行为,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参与认定管理咨询顾问工作,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今后工作实际酌情处理。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认定  顾问资格  分等定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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