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7]122号
各相关人员:
你们提交的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同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