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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明岗位、树形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3

 

晋注会评党〔2018〕8号

 各地市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

按照中共山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山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共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明岗位、树形象”活动的通知》(晋直组字〔2018〕20号)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行业党委)决定在全省行业范围内开展共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明岗位、树形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戴党徽、亮身份、明岗位、树形象

二、活动目的

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行业党员理想信念,守初心、践初心,立足本职岗位开拓进取、奋勇拼搏,争当时代先锋。 

三、活动内容

(一)戴党徽,强党性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党员要在工作期间、公务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场所统一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增强荣誉感。佩戴党员徽章应严肃、庄重,自觉规范言行,维护党的形象;党员徽章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前醒目位置;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员徽章,要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申请及时更换;党员徽章限于党员本人佩戴,严禁出借非党员佩戴。

(二)亮身份,当先锋

以佩戴党员徽章为抓手,亮明身份,根据党员人数、岗位情况,进一步深化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工作,促进党员提升服务能力。在佩戴党员徽章的同时,充分运用党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亮明党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和监督电话等。

(三)明岗位,做表率

坚定政治方向,明确岗位职责,练就过硬本领,争做时代先锋,不断加强党员使命责任担当的信念、能力和作风,在全省行业营造干事创业、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四)树形象,转作风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树立党员文明守纪、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有关要求

(一)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将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明岗位、树形象”活动变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的生动实寮,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参与度、支持度,提升党员思想认识,真正做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让党的旗帜高高飘扬。

(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地市党总支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活动与加强“三基建设”相结合,根据岗位职责、特点将活动任务具体化、精准化,突出特色,将活动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及时向行业党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活动唤醒党员入党初心,激发工作热情,使活动成果在实践中呈现。

 

     中共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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