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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多举措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深化

发布日期: 2018-10-10

 

贯彻落实中央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深化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着力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领域提升办事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努力打造行政审批“六最”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事务所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在“放”的环节上,加强简政放权力度。为符合申请设立条件的机构及时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施行后,立即更改了相关审批流程,制作了流程图和审批制度并通过山西政务服务中心平台、会计之星网站进行公开和公布,对申请人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资料做到了“三减免一推进”,即身份证明免予复印,注师证书免予复印,继续教育证书免予复印等压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材料措施,推进合伙人(股东)执业资格证明材料联网核查。在设立审批环节上规范流程、统一标准,实施承办、复核、决定相分离的逐级审核制度,经过审核、征询、公示、复核等法定程序,平均办理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之内,比法定的30个工作日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限。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山西省政府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和省财政厅户网站公开、公示,加快了审批效率和效果,更好地提升了便民服务力度。

二是在“管”的环节上,深化放管结合。积极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在平台实时推送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及设立信息的基础上对合伙人(股东)任职条件证明材料联网核查,对省内“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进行积极核实。同时结合省注协行业自律信息加强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职业道德、执业操守以及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处罚等相关信息的采集归档工作,健全信息记载内容,强化信息使用功能,实施信息动态管理,依托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管理,并将事务所执业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下达后七个工作日内同步录入“信用山西”网站及省工商局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逐步实现相关信息共享,进一步增强行业的诚信意识。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对达不到办所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旧不满足办所条件的事务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在“服”的环节上,进一步优化服务。深入贯彻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对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若手续完备,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一次性告之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太原市外办理变更审批的申请人,对需要补充或者完善的部分备案资料,在保证其一次性补充完整的基础上,准予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EMS等快递方式寄送办理。在审核无误后完成变更备案,切实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

四是在“效”的环节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随着山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推进,逐步对工商部门已经登记的资料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联网核查后无需申请人再提供,“合伙人会议”“入伙(退伙)协议”“合伙协议修正案”“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份转让协议”等等文?,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工商办理变更后,事务所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即可领取新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极大精简了申请证明材料。同时在会计之星网站及山西注会管理qq群中集中公布关于事务所执业许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办事指南》。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查阅网站及登录qq群的方式了解关于申请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条件、申请和审批的流程、变更备案或终止报告以及其他管理事项的相关要求等具体信息,做到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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