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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执业准则体系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8-15

晋会协字[2006]34号

 

关于对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执业准则体系培训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已经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执业准则执行到位,根据财政部王军副部长在新审计执业准则第一期培训班的重要讲话,即执业准则培训不留死角、一个不漏的精神,我会已从2006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业准则培训工作。力争按要求在年底前对全省近2500名注册会计师轮训一遍,为2007年全面实施新执业准则体系提供保障。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执业准则培训工作,并结合我会对注册会计师五年累计培训200学时的要求,合理安排好每一位注册会计师及时参加我会举办的执业准则体系培训班。培训累计不达200学时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执业准则体系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年检不予通过,并在省注协网站进行公布。在培训期间,我会将按照财政部王军副部长的讲话精神和中注协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严肃纪律,确保培训到位,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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