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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25

 

财会〔2019〕1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财 政 部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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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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