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注会协[2009]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9]3号文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文件规定,现将2008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上报和200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上报工作
1、2008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汇总上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报表格式见附件1-8,审核公式见附件9)。
2、应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上报2008年度会计报表,上报会计报表的开始时间为2009年2月1日,为做好2009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必须在2009年2月25日前完成2008年度会计报表的网络报送工作。
3、事务所访问地址:
http://cmis.cicpa.org.cn/cicpa/hylogin.jsp或
http://211.167.229.177/cicpa/hylogin.jsp
4、各会计师事务所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与2008年的相同。
5、2008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待完整填写“行业会计报表封面”,经主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省注协。
6、请各事务所认真做好2008年度行业会计报表上报工作,网络报送要在注册会计师年检以前上报,纸质报表报送的时间同注册会计师年检时间一致。各事务所报送2008年度行业会计报表时,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送省注协。
7、根据晋会协[2004]60号文件规定,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凡参加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将不再计提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不参加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按业务收入的5%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在报表说明中加以披露。
8、修改登录密码的具体办法见附件10《关于事务所用户丢失密码的暂行办法》。
9、事务所用户登陆后,可在“系统帮助”里在线查询使用说明。
二、关于200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
1、200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规定执行。
2、上交团体会费的计算方式:以2008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第13行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
除评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从业务收入中予以扣除。
3、个人会费按2008年12月末注册会计师执业人数为每人1000元交纳,各事务所一定要认真核实注册会计师人数,以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无误。
4、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交纳时间与各事务所年检时间相同。如通过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请在年检时出示相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5、汇款信息如下:
用户名: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0502121109200000841
开户行:工行迎泽支行
三、其他事项
1、事务所对系统使用方面有什么问题,可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010——68721166转1905、1906,联系人:阎鑫胤、李忠强;
2、事务所对财务报表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电话:0351—4193396,联系人:杨军华。
附件:1、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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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事务所会计报表审核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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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关于事务所用户丢失密码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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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