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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已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 2002-01-08
截止2001年12月20日,河北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业已全部完成,除专利代理行业4家机构(全省共有11家专利代理机构)完成脱钩改制任务外,全省其他12个中介行业的1875家执业机构和9179名执业人员以及近3万名从业人员已经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实现了与主管部门的彻底脱钩或退出中介服务市场。由此,一个相对统一、规范的社会中介市场服务体系雏形已在河北省初步形成。
从河北省脱钩改制工作的总体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是脱钩改制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的前提。河北省政府始终把全省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作为一项规范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早在2000年5月17日,便发文成立了河北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并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确立了清理整顿的总体工作目标,提出了清理整顿分“三步走”的具体工作步骤。在此基础上,为深入贯彻国办发[2001]51号文件精神,于2000年9月12日,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常务副省长郭庚茂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和《河北省落实国办发51号文件的贯彻意见》等系列文件,对全省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0]56号),对脱钩改制的系列工作做出进一步明确。
――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周密组织和扎实工作,是脱钩改制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的关键。在整个脱钩改制工作的推动过程中,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均能始终站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以业为重,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紧密配合省清整办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是河北之所以按期高质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的关键因素。河北省财政厅及早动手,超前研究,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三师合并,统一管理”的政策要求,于2000年6月12日便在全国首家实现了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省资产评估协会的“归类合并,统一管理”;河北省司法厅及时成立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从多角度妥善搞好人员安置问题。在解决直属冀立律师事务所两位前任主任的安置问题上,省司法厅用足、用活改制政策,积极争取省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的支持。河北省财政厅曾专门就该所一位离退休干部的安置问题予以发文解决,这是河北省财政厅和司法厅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另外,省司法厅面向律师中介行业的长远发展,鼓励并支持10余家未实现自收自支的国有律师事务所完成了脱钩改制任务;河北省建设厅严格脱钩改制政策,根据房地产估价评估市场的发展情况,经过研究并请示建设部同意,决定在脱钩改制中各设区城市不再保留事业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现机构与挂靠单位的彻底脱钩,市场全部放开,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由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择优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另外,为规范脱钩改制后中介机构的后续管理,省建设厅相继出台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房地产估价管理暂行规定》,对两个行业的管理体制、资质申请和审批、监督管理、业务承接、后续教育、违规处罚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充分利用全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有利时机,对早在1999年底就已完成脱钩改制任务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脱钩改制情况进行了详细复查,进一步把脱钩改制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省清整办的有力督导和积极协调,是脱钩改制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的保障。根据清理整顿的总体工作目标,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省清整办在脱钩改制工作中,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和推动作用。首先,为使清理整顿工作不留死角,省清整办通过实地走访、下发调查表以及召开调度会等各种形式,对全省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系统摸底,掌握了总体工作量和工作重点,为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后,根据河北省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和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省清整办积极做好督促和协调工作,他们采取发文、电话通知、走访调查以及召开情况通报会等形式,一方面及时催要各行业脱钩改制实施方案和中介机构清单;另一方面随时了解、解答和解决各行业脱钩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河北省清整办的帮助和启发下,河北省建设厅拓展了工作思路,比照河北省注协的做法,改制期间专门成立了注册中心和人事代理部门,保证了脱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解除了脱钩改制后执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另外,省清整办积极与省工商、物价、人事、财政等综合部门协调沟通,努力做到严格把关,保证工作质量。在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时,结合河北实际提出三条补充意见,明确各中介行业业务范围的标准语言表述,做到严格把关,及时办理有关登记注册和换发新的收费许可证手续。三是,搞好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早在2000年10月31日,省清整办就制定并下发了《河北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验收办法》,对验收方式、程序以及时间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根据验收办法对已完成脱钩改制的中介机构按行业,分区域进行重点抽查。2001年10月,省清整办及时转发了《国务院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根据通知精神,重新修订了河北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检查验收方案。在此基础上,省清整办抽调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国土资源厅五个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工程造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税务师以及土地估价师六个行业的执业机构脱钩改制完成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确保了脱钩改制工作质量。另外,针对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情况复杂等特点,省清整办坚持把舆论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每个阶段的宣传计划,一方面利用我省清理整顿工作简报,另一方面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采取开辟专栏、工作专访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及时地宣传报道。截止目前,共印发清理整顿工作简报21期,省电视台相关报道5次,在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接受专访,发表相关信息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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