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助困、关爱他人的优良传统,营造全所员工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根据《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团委2017年工作要点》(晋注会评团〔2017〕8号)文件精神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由团支部组织,5月17—23日全所到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开展爱心捐款活动。
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始建于1953年,承担着全市十县(市、区)城镇“三无”对象和社会弃婴的养育、教育、治疗、康复、安置任务,据了解,儿童部分主要为脑瘫儿童。针对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具体情况,我所统一购买了3箱大号纸尿裤和10条夏凉被,并由团支部书记卢文丽、宣传委员卫昕、团员韩竹林代表我所5月27日上午去太原市福利院进行了捐赠。在此也希望更多的社会企业加入到关爱残障儿童的事业中来,给他们送去更多的温暖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