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09]1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依据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兼职检查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晋会协[2007]13号)的要求,省注协于2007年聘请了行业兼职检查员17名。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搞好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更好的对兼职检查员进行组织管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我会将对原有的行业兼职检查员人才库进行充实和完善。兼职检查人员一经聘用参加检查,协会除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外,还将其参加检查的时间作为接受后续教育培训课时(20-40课时,视检查时间而定),并作为对其所在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之一。请各事务所积极推荐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推荐表报协会监管部。
联 系 人:省注协监管部 张亚丽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电话:0351-4086326
传真电话:0351-4032904
附件:1、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兼职检查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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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兼职检查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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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